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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播送本國節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規劃節目時,應考量內容多樣性、維護人性尊嚴、善盡社會責任及保障本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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