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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諮詢委員均為無給職。
但第三條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諮詢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審查費、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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