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46條

依本法吊銷廣播或電視執照者,並由交通部吊銷其電台執照。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