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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廣播事業播送之新聞節目不得接受贊助及冠名贊助。
兒童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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