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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本辦法所定申請書表、作業流程、審定證明及符合性證明格式,由本會訂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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