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為促進有線廣播電視事業之發展,特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設置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第四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