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