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中央主管機關判斷申請案件對於消費者權益之影響時,應審酌下列事項:一、服務資訊揭露之影響。二、服務品質提升之可能性。三、促進服務互通之可能性。四、增進訂戶多元選擇服務之可能性。五、提供迅速且有效之消費爭議處理機制。六、既有訂戶權益之影響及實施訂戶權益保障計畫之合理性。七、提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保護措施。八、其他可能影響消費者權益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