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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系統經營者財務報告之內容,應能允當表達其財務狀況、經營結果及現金流量,且不致誤導利害關係人之判斷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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