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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系統經營者之普通會計事務處理準則及程序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頒布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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