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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依第四條規定審查廣告企劃,應審酌下列事項:一、廣告業務現況說明。
二、消費者廣告申訴案件處理情形及改進措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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