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天然災害及緊急事故應變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