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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籌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營運計畫之系統設置時程及預定開播時間事項,應載明內容及檢附文件如下:一、有線廣播電視工程分期設置圖並劃分工程分期區域。
二、工程設置預定時程及預定開播時間表。
三、系統工程分期範圍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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