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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籌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營運計畫之收費標準及計算方式事項,應載明內容及檢附文件如下:一、收費標準及其計算方式並提供成本分析資料。
二、預估頻道授權金額及收取之上架費用。
三、繳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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