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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履行保證金繳交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申請人應繳交之履行保證金金額,為新臺幣一億一千萬元乘以經營權數,不足新臺幣二十萬元以新臺幣二十萬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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