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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設電視事業設立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申請人應於取得籌設許可後,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頻率核配:一、籌設許可核准函影本。
二、頻率指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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