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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學術試驗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電臺作連續發射試驗時,應於開始與結束時各發送核定之呼號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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