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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地球電臺經營者應備工程日誌,記載下列事項,並由地球電臺工程主管核章:一、輪值工作人員及時間。
二、發射機輸出端之射頻輸出功率。
三、機器故障、保養、修護紀錄。
四、其他有關工程技術事項。
前項工程日誌之保存期間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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