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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電臺發射機之發射,應避免影響其他既設之電信設備功能,且不得干擾合法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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