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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取得電臺設置核准或電臺執照後,應即將文件影本張貼於該電臺設備外觀明顯處,備供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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