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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申請設置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案件經審查合格,由主管機關發給網路設置核准文件及頻率使用證明。
前項頻率使用證明之有效期限與網路審驗合格證明同。
管理者設置使用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應依主管機關核定之設置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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