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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電視增力機、變頻機、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不得插播與國內無線電視電臺主臺發射信號不同之節目及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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