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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射頻模組(組件)之審驗費用於申請時繳交,依本辦法規定駁回申請時,申請者所繳審驗費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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