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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與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調處委員對所知悉電信消費爭議之資料及調處過程,除法規另有規定或經爭議雙方之同意外,應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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