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登記執照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執照號碼。
二、公司或行號名稱。
三、代表人。
四、資本額。
五、公司或行號營業所在地。
六、電信工程業登記等級。
七、有效日期。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