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58條

經營者受撤銷或廢止經營特許之處分時,由本會撤銷或廢止其無線電頻率、電臺執照及網路編碼之核配。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