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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共享頻率使用者申請使用共享頻率,應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共享頻率核配許可。
經核准後,向經主管機關認可之共享頻率資料庫管理機構申請核配頻率。
共享頻率使用者應依共享頻率資料庫提供之資訊使用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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