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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33條

經營者應依主管機關訂定之標準,繳交許可費、審查費、審驗費及證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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