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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55條

主管機關得要求經營者提供各項會計憑證、財務報告及與財務報告有關之營運資料,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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