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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及相關設置空間之設計(含繪製圖說)、設置及檢測,應依本會所定之工程技術規範辦理。
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相關設置空間之設計、簽證及監造,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其中涉及建築物安全、結構安全及消防安全等事項,應依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屋外電信管線設施之設置,應依建築法令及道路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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