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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52條

經營者與其用戶間服務契約範本之變更或修正,應於實施前以媒體公告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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