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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系統在訂戶終端點之類比電視頻道頻譜特性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一、相鄰電視頻道間之影像載波位準差值不得大於3dB。
二、系統內任何90MHz頻段內,影像載波位準差值不得大於8dB。
三、系統內任何電視信號聲音載波位準應比影像載波位準低13dB到17dB。
四、分配線網路每一電視頻道之頻率響應平坦度應在正負1dB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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