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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用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修改或改裝電台之機件設備,應依航空器適航檢定給證規則及民航局核准之相關技術文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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