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46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應自行委任會計師查核簽證其財務報告,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另行指派會計師查核之。
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前項財務報告者,應依附件六之說明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