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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市場顯著地位者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可直接追溯至特定電信服務之營業收入,應透過會計紀錄和帳務系統直接歸屬至該特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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