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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依本辦法發放之檢舉獎金,除有第九條所定情形外,已發放之獎金不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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