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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反托拉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提撥違反本法罰鍰之百分之三十。
二、基金孳息收入。
三、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四、其他有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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