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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事業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申請聯合行為許可時,所提資料不全或記載不完備者,主管機關得敘明理由限期通知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後所提資料仍不齊備者,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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