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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獨占之事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
二、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
三、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
四、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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