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法規章節: 第43條

第二條第二項之同業公會或其他團體違反本法規定者,主管機關得就其參與違法行為之成員併同罰之。
但成員能證明其不知、未參與合意、未實施或在主管機關開始調查前即停止該違法行為者,不予處罰。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