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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委員權責如下:一、委員會議之出席。
二、公平交易與多層次傳銷政策及施政計畫之審議。
三、應提出委員會議決議案件之審議。
四、委員會議之提案。
五、承辦輪分及主任委員指定核辦涉及違反本會主管法規之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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