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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民投票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公投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將領得之公投票攜出場外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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