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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監察小組召集人辦理下列事項:一、關於監察小組監察工作之規劃及分配事項。
二、關於監察小組會議之召集事項。
三、列席所屬選舉委員會議。
四、其他有關監察事務之處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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