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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公報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前條第一項第四款各項資料之刊登,除另有規定外,各候選人及政黨資料之欄位尺寸、字體大小、字型、段落行高應一致。
刊登選舉公報之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及政見內容,選舉委員會得視字數,於所定欄位版面範圍內,個別調整其字體大小及段落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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