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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第二條至第七條、第九條至第十三條之規定,於辦理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適用之。
但第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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