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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領銜人及被罷免人參加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應於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之罷免說明會會場簽到。
主持人宣布罷免說明會開始並說明罷免說明會進行之規則後,依序由領銜人及被罷免人上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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