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條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進行中,如遇停電或其他電訊設備故障或其他臨時意外情事發生,致使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說明中斷,應即停止計時,並於恢復正常後繼續計時。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因故無法進行時,應由選舉委員會改定罷免說明會日期或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