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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故宮博物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寄存之文物,本院得予展覽。
展出時,得標明寄存者之姓名、堂號或機構名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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