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本會之任務如下:一、本基金發行各類出版品、開發文物複製、仿製品、各項文化創意產品及藝術紀念品計畫之審議。二、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三、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四、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五、本基金重要規章之審議。六、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