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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故宮博物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院院長指派本院人員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會務;工作人員若干人,由本院就現職人員派(聘)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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